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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临床检验中心获“安徽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0-12-24阅读次数:

省临床检验中心为安徽省卫健委下属二级机构,县级建制。2020年承担了大量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全省核酸检测技术审核和能力提升工作

1、自2020年元月26日(年初二)即投入我省疫情防控工作。

225-17日在疫情最为严峻的时刻,中心全体人员分头奔赴合肥、阜阳、蚌埠和芜湖等地,现场指导各地医疗机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3223-25日,经过系列调研及现场检查,确认我省合肥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等6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能力,关键时刻解决了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通量问题。

4、截止6月底,中心专家组通过实验室建设前的咨询、建设中的评审验收和建设后督导等有序工作,在短时间内形成覆盖我省所有县域中心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网络,及时保障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开展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专项督查,配合疾控、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完成联合技术督查等工作。共计派出专家1400余人次,形成各类技术报告550余份。

5、截止9月底全省所有经指挥部开展新冠核酸检测的205家医疗机构,均有中心组织完成咨询、指导和技术审核工作。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日最大14万左右的检测量(不混样),有效的保证了我省常态化状态下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人员培训工作

1、为规范检测行为,提升我省核酸检测能力,4月和9月中心组织了2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暨感染类疾病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人员上岗培训,理论培训近万人次,经过后续的实践培训,我省4800多检验技术人员获得了检测资质,及时解决了我省疫情防控工作中人员能力和通量问题。

2514日,中心分别召开“专家组技术审核能力培训”和“实验室技术审核要点培训”,有力规范和促进了我省核酸检测能力提升。

三、室间质评工作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要求(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52号文件),为持续提高各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质量,使核酸检测在疾病防控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开展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活动,我省各机构均以满分通过考核,为各机构建立了外部质量评价体系,同时也增强了实验室的信心。

四、国家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明电〔202014 号)要求,中心430日至今,一直承担我省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国家系统日报工作,为国家决策提供安徽省大数据。中心准确和及时的日报工作,于923日收到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的感谢信。

五、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2号相关要求,中心9月起承担着安徽省各机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工作,并计划利用中心质控系统建立“安徽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动态管理系统”。

六、其他工作

1、完成指挥部和省卫健委各类调研50余次。

2、为全省16个地市均培养了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技术指导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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